2005年度蓝岛友情卡周年返利卡友须知
亲爱的友情卡卡友:
蓝岛友情卡2005消费年度将于11月17日结束,为了答谢广大卡友对蓝岛大厦的支持和厚爱,履行对卡友的积分返利承诺,大厦将于200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隆重推出友情卡积分返利活动,现将友情卡周年返利活动规则公布如下:
积分清算程序
每年11月18日至次年11月17日为一个友情卡消费年度,2005年11月17日大厦营业时间结束后,将统计友情卡内的累计积分,以此作为返利活动的依据,并按《2004至2005年度蓝岛友情卡持卡购物须知》所注明的返还比例返还礼金。随后,将友情卡卡内所有消费积分(含1000分以下的友情卡)全部清零,蓝岛友情卡仍然有效,从11月18日开始的持卡消费金额将记入下一消费年度。
积分返利标准
在友情卡持卡人消费积分清算的基础上,对友情卡持卡人累计积分满足积分返利档次(即1000分以上)的卡友,按照累计积分的档次和返利比例计算积分返利的礼金额,礼金将在11月20日自动存入友情卡内。消费积分返还礼金标准:
反馈类别 |
本年累计积分 |
返还比例 |
第一档: |
1000-10000分 |
1% |
第二挡: |
10001分以上 |
1.5% |
返还礼金的消费
礼金的使用期限为200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。此间,卡友可使用友情卡内所存礼金在大厦各收银台消费使用,卡友在交款时应向收银员提示使用礼金消费,礼金全场通用(神州行充值卡、餐饮、洗衣等服务性消费除外),并可按2005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7日友情卡消费年度的相关标准享受优惠或积分,礼金不能兑换现金,不办理礼金挂失,礼金过期失效,剩余礼金金额过期自动清零。
退货管理规定
2005年11月17日营业结束以后,凡使您获得积分并已实现礼金或使用礼金购物的消费如发生退货,应参照以下规定执行:
(1)11月17日营业结束前持友情卡在大厦购买的商品,在11月20日至12月19日期间来大厦办理退货的,应持营业员开出的退货小票,到客户服务中心开据退款证明。如您的积分未达返利标准(1000分以下),客户服务中心会直接为您出具退款证明,持退款证明您可到卖场收款台办理退款手续。如您的积分已达到返利标准(1000分及以上)并实现了返还礼金额,客户服务中心会重新核定您的积分档次和所返还礼金额,办理扣减礼金手续,然后出具相关证明,卡友持证明再到卖场收银台办理退款手续,如礼金B卡金额已消费不足扣减时,将从退货款中扣减等值现金补足。
(2)11月17日营业结束前持友情卡在大厦购买的商品,并于12月19日后来大厦办理退货的,应到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是否实现返还礼金及礼金的消费情况,如实现返还礼金并已消费,经核算,将从退货款中扣减等值现金补足后,再到款台办理退款手续。
(3)使用返还礼金购买的商品如在12月19日后发生退货,收银台只退现金部分,礼金部分可调换等值商品(礼金金额以购物小票和机打票上明示为准)。
相关事宜咨询
200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期间,卡友可持友情卡到大厦各收银台查询礼金金额,查询积分及其他相关事宜请到东区五层客户服务中心。
顾客特别须知
2005年11月18日起,大厦将按照新《持卡购物须知》为顾客办理购物积分和相关优惠,请卡友及时到大厦东区五层客户服务中心领取。